**租租業相關法規介紹**
1120221立法院三讀通過租賃專法修正條文第5、10、11、34條,增訂第38-1、38-2條,自112年1月12公佈日起開始實施。修法重點如下: 1.包租代管資訊改為簽約日30日內登錄委託管理契約,包租約;轉租約資訊(三讀通過,由行政院訂定實施日)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2.轉租約簽約日30日內要實價登錄(三讀通過,由行政院訂定實施日) #第三十四條第二款 3.個人房東納入消保法規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約束 #第五條修訂
租賃條例相關法規&解釋函令(內政部地政司)
1111024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_111年10月19日修正有關本市個人住宅委託代管業或包租業轉租適用百分之二點四之課徵稅率
1111207轉發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有關「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第二條修正案,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之租賃宅於租賃期間,不納入本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適用差別稅率戶數計算,申請非自住住家房屋適用單一稅率2.4%課徵房屋稅,並請按月檢送租賃住宅新增及異動清冊及相關契約書予地政局,俾憑辦理房屋稅課徵事宜。隨文檢附異動清冊。(可自行依其格式製作)